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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实施疫情防控十项措施的通告 (第5号)
作者: 来源:校防控办 日期:2020-02-08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省防指第10号、11号、12号令,坚决打好这场阻击战,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对社区、村组等实施疫情防控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体居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和县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全县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量体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建立领导干部包保街道社区、乡镇村组疫情防控工作制度。街道干部要逐一包保到辖区内的小区,乡镇干部要逐一包保到行政村,社居委干部要逐一包保到辖区内的小区楼栋,村干部要逐一包保到村民组,要逐个小区地盯、逐个单元地管,每个小区和自然村都要单独建档,精准布控到家庭。坚持干部、警察、医生、群众联动,摸排人员往来情况,实行“一人一档”,落实环境卫生治理措施,实行网格人员、联动人员、包保人员一起上。

四、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格管控,从外地来舒城人员需填写健康状况登记表(登录“健康六安APP”填写),填报情况将纳入社区、村健康管理,定人定点跟进,落实管控措施。若有14天内从疫情重点地区返舒或来舒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由乡镇负责、村居登记;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积极开展“五个一”活动和“六小六起来”行动,教育引导群众禁止走亲访友、集会聚会等活动。“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六、全面掌握婴幼儿、孕产妇、老年人等易感人群的基本信息,指导其家庭科学认识和预防疾病,做好个人防护,减少外出,不聚集和参加集体活动。

七、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八、出租车自2020年2月6日12点开始全面停运。除环卫工人、防控或民生物资运送车辆及人员、机关和社区工作人员、生病就医需要外,群众尽量不外出,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外出必须戴口罩。确有生活需要,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九、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十、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举报监督电话:0564-8677275,8674113



舒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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