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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城县千人桥中学奖学金、助学金、学费减免申请条件及审批流程
作者:汪永新 来源:校办室 日期:2025-01-06  

一、资助范围与对象:

千人桥中学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在籍生)贫困生,资助面占在籍学生总数的20%。

二、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优先认定:

(1)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孤残学生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父母双方或一方有残疾,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

(4)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的;

(5)享受农村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

(6)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家庭只有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且经济困难的;

(7)有其他特别困难情形者。

三、工作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同时提交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等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2)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对申请学生提供材料进行认定。

(3)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组召开评审会,对班级上报的拟资助学生进行评审认定,最终确定评审结果。

(4)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将结果上报县教育局。

四、发放程序

(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2)学校上报评审汇总表→县教育局待批→受助学生提供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银行办理第三代社保卡→开通取款

学校设立学生资助工作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电话:0564—804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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