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人
直接责任人:王克胜
主要责任人:束 俊
相关责任人:黄玉发 林世玉
二、应急准备
(1)自然灾害临灾险情出现后,迅速上报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查、核实险情,提出应急抢险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启动临灾应急预案。同时,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险情会商、研究部署抢险避灾各项工作。
(2)开展有序、有组织的抢险避灾工作。
①根据灾害成因、类型、规模、影响范围和发展趋势,划定自然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组织危险区师生和重要财产撤离,情况危险时,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②对灾害隐患进行动态监测、分析,预测其发展趋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并做好灾害突发时的报警工作。
③组织施工力量实施必要的应急避险工程,减缓和阻止灾害险情发展。
(3)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险情和抢险避灾情况,以取得指导和支援。
(4)一旦灾害险情得到有效控制,根据情况宣布结束临灾应急期,确定撤消或继续保留危险区事宜,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方案措施。
三、应急措施
(1)发生自然灾害后,“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灾情,指导有关人员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并立即召开紧急会议,进行灾情会商,启动灾害应急预案,部署抢险救灾各项工作。
(2)学校自然灾害应急组根据“领导小组”的指令及职责分工高效有序地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开展自救、互救,并采取紧急避让和抢险救灾措施。
(3)一旦自然灾害灾情、险情已经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宣布结束灾害应急,确定撤消或保留抢险自然灾害危险区,提出下一步防灾,搬迁避让或工程治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