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舒办发[2010]28号、舒人社[201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学校正式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调动学校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设岗、宏观调控;优化结构、精干高效;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平稳实施、稳步推进。
三、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千人桥中学岗位总量190个,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共18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94.7%。工勤技能岗位1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3%。
专业技术岗位中: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54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0%,含副高五级11个,六级21个,七级岗位22个;中级专业技术岗位8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45%,含中级八级24个,九级33个,十级岗位24个;初级专业技术岗位45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5%,含初级十一级岗位22个,十二级22个,十三级岗位1个。
工勤技能岗位中:技术工三级3个,技术工四级5个,技术工五级3个。
四、岗位职责与任职条件(岗位职责见岗位说明书)
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等三类岗位通用的基本任职条件为:①遵守宪法与法律。②具有良好的品行。③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④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⑤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量饱和。
(一)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1.副高级岗位(54个)
五级岗位(11个)
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工作满6年(2004年12月前聘用);近6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经学校同意的老同志未满工作量除外);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
六级岗位(21个)
受聘中学高级教师资格工作满3年(2007年12月前聘用);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经学校同意的老同志未满工作量除外);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
七级岗位(22个)
具备中学高级教师聘任资格;聘任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经学校同意的老同志未满工作量除外);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
2、中级岗位(81个)
八级岗位(24个)
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工作满6年(2004年12月前聘用);近6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
九级岗位(33个)
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资格工作满3年(2007年12月前聘用);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级岗位(24个)
具备中学一级教师聘任资格;聘任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
3、初级岗位(45个)
十一级岗位(22个)
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资格工作满3年(2007年12月前聘用);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二级岗位(22个)
具备中学二级教师聘任资格;聘任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承担规定的教学、教研任务,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三级岗位(1个)
大中专毕业生取得教师资格,见习期与试用期内,年度考核合格,完成学校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工勤技能岗位任职条件
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年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五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五、岗位聘用办法
按照舒人社局(舒人社[2012]05号)文件规定,结合千人桥中学实际,依照下列办法确定受聘人员的等级。
1、根据应聘者首聘的时间,先聘任者优先确定较高层级。(以职称聘书的首聘日期为准)
2、同一年首聘者,根据工龄,工龄较长者,优先确定较高层级。(工龄计算方法:全日制大学自入学、中师自毕业始记工龄,其他情况以人社部门认定的方法计算)
3、同一年首聘,工龄相同者,根据学历(最高学历),学历较高者,优先取得较高层级。学历相同,取得时间早者优先聘用。
4、同一年首聘,工龄和学历因素相同者,在完成正常工作量的同时,2010年秋学期中担任班主任、年级部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及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等任一项工作者,优先确定较高层级。(以上各项以学校有关文书为准)
5、以上各项均相同,获得下列荣誉称号者,依次优先确定较高层级:市学科带头人、市骨干教师、市教坛新星、县学科带头人、县骨干教师、县教坛新星。(以上各项以证书或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6、以上各项仍相同,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优秀”(校级)及获得镇级以上表彰者优先确定较高层级。
7、再无发区别层次的,现聘职称评龄长者优先聘用。
8、根据以上几项标准,如果还超出晋级名额,由校考核领导组根据应聘者平时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投票确定,得票高者优先进入较高层次。
9、工勤技能岗位参照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竞聘标准执行。
六、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公布岗位
公布已核准的岗位实施方案。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学校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学校岗位设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聘用办法,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提出应聘人员的岗位与等级。
4、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应予以重新审核。
5、签约上岗
校长与聘用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岗位设置领导小组,负责对各类各级岗位职级评定人员进行审核。
组 长:孙发明
副组长:李少云 陈永玉 孔凡科 王立中
成 员:束 俊 谭元林 赵知兰 王德柱 黄金星
八、实施步骤
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体安排是:2012年4月20日前完成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具体分以下四个步骤实施:
1、2012年4月上旬,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拟定岗位说明书,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2、2012年4月中旬组织聘用工作,签订聘用合同。并经教育局审核后,报县人社局认定。
3、待教育局和县人社局均认定后,从2011年1月起兑现岗位等级工资。
九、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校岗位设置领导组。
舒城县千人桥中学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