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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六安市教育项目工程管理十条禁令》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0-30  
各县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直学校:
为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树立教育系统项目管理人员良好形象,特制定以下禁令,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六安市教育项目工程管理十条禁令
 
                        六安市教育局
2013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六安市教育项目工程管理十条禁令
 
教育项目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政治工程、德政工程,各级从事教育项目管理的人员均要树立风险意识、忧患意识、安全意识、质量意识,自我约束,自我加压,清清白白干事,堂堂正正做人。要重点在招投标、质量把关、签证结算、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严防死守,高筑防线,作好表率,确保能干事、干成事、干好事,不出事。现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特提以下十条禁令,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禁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人员以打牌方式赌博,收取现金。
二、严禁参与招投标环节的串标、围标等活动,不得纵容工程违法分包现象的泛滥。
三、严禁在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学校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严禁向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五、严禁要求、暗示和接受施工单位或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六、严禁参加由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安排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
七、严禁以任何理由向施工单位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施工单位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以外的材料、设备等。
八、严禁向施工单位借用车辆、手机等用品以及介绍家属或亲朋好友从事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等经济业务。
九、严禁约请施工单位为本单位装修房屋和购置物品。
十、严禁违规签证,随意更改图纸,坚决杜绝“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现象。
市教育局将采取明察暗访、社会调查、电话了解等方式督查各级从事教育项目管理人员的纪律遵守情况,对违犯上述规定、情节较轻的实行诫勉谈话,对诫勉谈话后又屡教不改的将全市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各级从事教育项目工程管理人员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管好自己的手,不伸手去拿、去要;管好自己的嘴,不随意去吃、去喝;管好自己的腿,不去不该去的地方,不参与高档娱乐消费”等等,警钟长鸣,腐蚀不沾,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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